周重楚, 孙晓波, 刘威, 高洪波, 师海波, 苗艳波
Chong-Chu Zhou, Xiao-Bo Sun, Wei Liu, Hai-Bo Shi, Hong-Bo Gao, Yan-Bo Miao
摘要: 致敏前后灌胃给药(d1~d5, d11~d17)齐墩果酸(OA)对Arthus 反应无明显影响攻击前48, 24, 1小时给药则有显著抑制作用, 对可逆性被动Arthus 反应有明显抑制作用, 且显著抑制白细胞游走反应。OA 能显著稳定红细胞膜, 抑制制霉菌素引起的足肿胀减少其炎症渗出物中酸性磷酸酶含量。OA 明显抑制PGE、组织胺、LTB4、激肽的合成或释施PGE2、组织胺、5-HT 和激肽的致炎作用, 明显减少酒精中毒小鼠肝组织中丙二醛(MDA)含量提高小鼠肝组织中过氧化氢酶(CAT)活性, 但对大鼠血清中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性无明显影响。对Arthus 反应大鼠血清中免疫复合物含量, 巨噬细胞清除免疫复合物, 单核-巨噬细胞系统吞噬功能及对总补体活性均无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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