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学(英文版) ›› 2017, Vol. 26 ›› Issue (7): 534-544.DOI: 10.5246/jcps.2017.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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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靖1,2, 范潇予1, 靳洪涛1*, 耿兴超3*
Jing Zhang1,2, Xiaoyu Fan1, Hongtao Jin1*, Xingchao Geng3*
摘要:
《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在药物临床前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中国有关GLP的相关工作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期。经历近20年的飞速发展,我国已经完成了GLP体系的初步建设工作。本文首先回顾了该领域GLP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了中国GLP机构的年增长数及总数的变化情况、现有GLP机构类型及其具体服务能力,而后选择“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受到新药重大专项支持的部分机构进行了重点介绍。虽然我国GLP机构在硬件和软件的建设中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存有一些问题,如创新能力不足,故我国GLP的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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