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学(英文版) ›› 2025, Vol. 34 ›› Issue (1): 75-81.DOI: 10.5246/jcps.2025.01.007
• 【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专栏】 • 上一篇
Dongsheng Yang, Jianzhao Niu, Yufei Feng, Nian Liu, Lingyun Ma*()
摘要:
参比制剂是我国仿制药上市申请和一致性评价中使用的对照药品, 对仿制药的研发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参比制剂具有多种来源, 其质量和市场可及性也受到各种因素和突发事件制约, 例如亚硝胺杂质事件。药品中被报道可能出现亚硝胺类杂质是近年来医药领域的新热点问题。目前, 因可能存在亚硝胺杂质而被报道的药品共有5类: 沙坦类、含二甲双胍类、雷尼替丁类、利福平类和酒石酸伐尼克兰片。本文介绍了美国和欧盟药品监管机构对含亚硝胺杂质药品的不同控制措施, 并结合实际分析其对我国参比制剂市场可及性和质量产生的影响, 为国内外仿制药生产企业和药品监管机构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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